6月4日中午消息,日本东芝公司于3日宣布,已在台湾法院控告力晶科技、智旺科技、力积电子与瑄誉科技(C.T.C),指控四家台湾公司侵害东芝NAND闪存专利。力晶表示,目前已收到相关文件,闪存相关业务占力晶业务比重低,对公司营运影响不大。
东芝目前要求新台币1亿元赔偿金,并计划日后提高索赔金额。东芝也要求被告停止销售和制造被控侵权的产品。东芝在1987年发明NAND闪存,是目前全球主要制造商之一。NAND闪存广泛用于智能手机。
东芝表示,已在台湾的知识产权法院提出控诉,控告力晶等四家公司侵害东芝台湾编号154717和I238412的NAND闪存专利。东芝向法院申请被告禁止制造涉及侵权的NAND闪存产品,包括料号A5U2GA31BTS-BC等,并且寻求赔偿金。
东芝指出,力晶和其他三家公司未取得授权,就使用东芝专利所涵盖的技术来供应NAND闪存。东芝先前已通知力晶,但对方置之不理,因此“除了诉诸法律行动别无他途”。
今年3月,东芝也对韩国SK海力士公司提出诉讼,指控其疑似非法取得东芝的NAND闪存技术,并寻求损害赔偿。日本与韩国公司互控侵权的例子屡见不鲜,但东芝对力晶提起专利诉讼倒是头一遭。力晶指出,该公司于2006年向瑞萨买断AG-AND相关闪存技术授权,并依此进一步自行开发技术,所以技术来源并非是东芝,对自家的技术也有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