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淄博日报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6日,由淄博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和市房地产经纪与评估协会联合发起的“以旧换新”省心购房企业签约仪式举行,全市首批1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代表签署合作协议。
“以旧换新”即旧房换新房,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联手,加速存量住房销售成交,优先提供优质房源,满足购房者置换需求,助推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
据介绍,“以旧换新”购房活动基本流程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意向客户沟通置换需求,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后,意向客户前往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的新房楼盘选定新房,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三方协议,并交纳新房意向定金。
之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对意向客户的存量住房进行查证、验房、实勘等。同时,为了加速存量购房售出进度,开发商会支付一笔营销费用给经纪机构,用于旧房的售前装修、保洁和制作短视频等宣传活动,经纪机构将在协议期限内协助客户出售旧房。若存量住房在约定时间内售出,则购房群众按约定流程办理新建商品房购买手续,若期间无法卖掉,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退还意向定金,营销费用则由开发商和经纪机构共同承担,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风险。
“电话快被打爆了”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家住淄博张店区,从事餐饮行业的赵新德表示,自淄博推出“以旧换新”购房活动后,他第一时间咨询了相关信息。
赵新德和父母及两个孩子,一家6口居住在一个老旧小区的小三居里,房子不到80平米,随着孩子日渐长大,居住环境显得越发局促,他们一直想要换一套更大、更新的房子。
然而,受限于预算,他们无法在同地段购买新房,只能寄希望于用市区的老房子置换一套郊区的新房子。但即便如此,他们的换房计划并不顺利。
由于当前楼市不景气,他们挂出去的房子一直没有卖出去,因此不敢也没有条件购买新房,他们担心交了定金后一旦旧房没有及时卖掉,就会面临断供风险。
鉴于此,赵新德决定参加“以旧换新”购房活动,希望能通过这个机会置换到一套不错的新房。
据淄博地产专家李元了解,自“以旧换新”购房活动发起后,许多购房者表达了兴趣,关注度非常高,“电话快被打爆了”。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和今年3月份市场行情相比,淄博当前房地产市场面临一些新的压力,需要进行提振,开展“以旧换新”购房活动,体现了淄博在房地产市场中积极创新,进一步盘活二手房和新房方面的考量。
实际成交可能低于预期
事实上,淄博并非第一个提出“以旧换新”购房概念的城市。
在今年3月,深圳一楼盘推出了“以房换房”的活动,交换原则是以旧换新、等价交换、多退少补。该价值认定标准为:新房价格以项目现场公布为准,旧房价格以房产所在小区半年内成交的均价为准(若半年内无成交,以一年内成交均价为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该“以房换房”活动,是以开发商的公寓房换业主的住宅房,因此饱受质疑,更多地被认为是开发商花样促销的“噱头”。
8月5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也曾在其出台的《关于促进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提到“以旧换新”,具体为在该措施发布之日起,出售自有住房,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江夏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家庭),按购买新建商品房合同成交金额的1%给予奖励。
淄博一家房产中介门店店长表示,虽然“以旧换新”看似噱头十足,但实际成交会远低于预期,“几乎所有业主希望能将旧房卖得高一点,买的新房价格低一点”。
不过,在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玉臣看来,“以旧换新”看似旧房换新房,实际上类似于“连环单”,卖掉老房购买新房,只是把中间的流程进行了简化,减少了交易成本和流程,但是本质依旧没变,依旧需要注意购买新房的常规风险。
他表示,换房者需要详细了解整个交易流程,并注意查看所有需要签署的书面文件,务必把握一个大原则:只要是没有写入合同的,都有可能无法兑现。此外,他建议换新房的时候尽量选择现房。“现在期房的风险普遍比现房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