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 » 正文

宋向前独家回应:我为什么质疑滴灌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0-25  浏览次数:34
核心提示:从昨天下午到今天上午,宋向前在朋友圈连发两问,对滴灌通的模式提出质疑。宋向前是加华资本创始合伙人兼董事长,加华资本曾投资
 从昨天下午到今天上午,宋向前在朋友圈连发两问,对滴灌通的模式提出质疑。

宋向前是加华资本创始合伙人兼董事长,加华资本曾投资过老乡鸡、居然之家、东鹏特饮、巴比食品、爱慕内衣等众多消费品牌;而滴灌通是一家成立两年多的初创公司,但创始人李小加赫赫有名,他曾是香港交易所CEO,执掌港交所超过10年。

据滴灌通中国CEO李辉公开的数据:目前,公司已投资签约近600个品牌,签约门店数达10783家,主要分布在餐饮、零售、服务、文体四大行业。

有人猜,宋向前的愤然发文是由于滴灌通“抢了他的市场蛋糕”。

在接受《中国企业家》独家采访时,宋向前表示,“首先,滴灌通不可能抢走我的生意,其次从生意的角度来说,我似乎还要谢谢它。”他强调说,“其实我是最不应该发声的人,但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对于宋向前的说法,滴灌通对《中国企业家》表示“不作回应”。

以下是宋向前的自述(有删减,经本人审阅)。

关于滴灌通,我一直都有话想说,但之前有朋友劝我说,不要得罪人,我也很尊重小加先生这个人。但我真的忍不住了。

因为现在他们越来越大张旗鼓了。之前滴灌通是一端融大B的钱,投给小B,我也就不吭声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现在发展到在澳交所挂牌、发资产证券化产品,实际上就是类似次贷产品,我认为这会形成很大的风险传染。

所以我想代表市场发问:

是金融创新,还是?

滴灌通号称自己非股非债,创造了第三类“每日收入分成”模式,多年的专业金融工作经验告诉我,世上是不存在非股非债的金融法律关系(即使是夹层和CB等金融工具或衍生产品,最终也要在股和债中进行选择),所以非股非债的究竟是什么?“每日收入分成”的法律逻辑和合同依据又是什么?所谓的“联营”既不在工商登记,也不参与真正的日常经营活动,缺乏联合经营实质,而只是简单提供资金获利。所以很遗憾,我看不到滴灌通的创新之处在哪,感觉更像打着联营旗号的小贷公司。

是普惠金融,还是?

滴灌通的贷款对象是个体户、夫妻店等小微企业,所以表面上是支持大众创业,搞所谓的“普惠金融”,但实质是建立在一个伪命题之上:这些个体户是主流金融服务的盲区,他们的低存活率和巨大风险使其无法使用现代金融资源。但实际上,我认为他们真正缺的不是创业资金,而是做生意的能力和知识,换言之,大多数人是没这个能力开店的,只不过滴灌通给出的无抵押“贷款”,刺激了他们的创业激情。

现在很多消费品牌做成了金融属性,拼命放开加盟,以此模式来赚钱;滴灌通的模式,在这个时机下,可以说像火上浇油,促使本来没有经营能力和经营水平,也没有运营管理背景的人走上了创业的道路。这就好比孩子都喜欢打游戏,那就给他们发游戏券,刺激他去打,这样做是对的吗?我想这肯定不是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方向,如果放任不管,不知道又有多少创业者会因此成为韭菜,又有多少资源会错配到本不成立的商业活动中去?(注:李小加在接受《晚点》采访中表示:“3000多个店做到现在,只有很少几个彻底关掉了。那它也是中年早逝,不是英年早逝,我收好几个月的钱了。”)

从公益角度而言,尤努斯的普惠金融实践意义重大,但在商业世界里,普惠意义价值不大,反倒有很多打着普惠金融旗号去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不希望滴灌通走到这一步。这些所谓的“创业者”,都是市场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真正需要的,是连锁业务水平和能力,而不是简单的资本刺激,小微创业者本就九死一生,普通老百姓创业本来就不容易。有些东西是快不起来的,快速催肥催生的方式最后带来的就是财富的巨大浪费。

精心包装,还是?

不管怎么看,滴灌通都与现代P2P的定义——不确定多数的peer to peer的方式,同时也与典型的资金池性质——有类似之处。而国家已经三令五申P2P不能碰资金池业务;现在又将以“联营合同”取得的信贷资产在澳交所进行证券化,进一步加大了杠杆。

滴灌通精心设计了三地跨境结构——在中国内地找门店放款,在中国香港和海外进行融资,在中国的澳门交易所玩资产证券化。我想问的是,创始人作为前港交所行政总裁,为什么不在港交所,而跑到澳交所?从这个角度上而言,这些披上所谓创新外衣的行为,无论是谁创办的业务,都应该面对市场的质疑,回答市场的质疑。

所以,我再强调一条,就是不要泼我脏水,有人说我发文是因为滴灌通抢了我的生意,完全胡说。首先,我投资的都是大消费品牌,大多数都是直营,滴灌通没本事可以抢;此外,如果从生意的角度,或许我倒应该感谢滴灌通,它去刺激更多的人加盟,我投资的消费品牌渠道就会更壮大——但就像我之前说的,这不是向善的生意。

退一步说,生意就是生意,赚钱本身没有什么可耻的,但巧立名目,精心包装就让人不齿了,这样会形成不好的示范效应。今年就有一些RBF(基于收入分成的融资)模式的投资冒出来,如果发展下去,是否又会引发新一轮的P2P乱象?

《教父》中有一句话:一秒钟内看透本质的人,和花半辈子也看不清一件事本质的人,命运必然截然不同。这个时代只计利益不计因果的人太多,大多数机构赚的都是“时代BETA”的钱。唯利是图,所以才会最终形成民众不满意、同行之间也相互看不上的局面。中国的连锁经营产业算是“小荷才露尖尖角”,刚刚起步,不要因为盲目的资本逐利而破坏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禁售产品总则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