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计兵总是习惯性地打开外卖接单系统,尽管他现在已几乎没有时间送外卖了。4月23日,王计兵从昆山奔赴北京,参加了《中国企业家》举办的2023世界读书日活动。
坐在休息间的沙发上,他刷着一溜的外卖单,对记者感慨,“北京的单子真多,不像昆山,人多单子少。”系统里那一长串等待骑手的外卖单,对他充满吸引力,他说,“我总忍不住想抢单。”他仔细观察每个单子的配送地址、距离,似乎真的在衡量接哪单最合适。
即便身处北京,离家1000多公里,系统还给他推了一个回程单,即和他回苏州昆山的方向一致的单子。“这不是很有意思吗?”他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新奇,顺手截屏,说要记录下来。
今年,《赶时间的人:一个外卖员的诗》和《我笨拙地爱着这个世界》两本诗集先后出版,媒体蜂拥而至。这位已经“奔跑”了15万公里、创作了4000多首诗的“外卖诗人”王计兵,彻底火了。人们认识了这位在送外卖间隙写诗的外卖员,也被他诗中记录的粗粝的底层生活、质朴的情感所打动。
不过,他以往风驰电掣般从一站到下一站的“外卖”生活,也全被打乱。现在他少有时间送外卖,骑手等级降下来了,他有些忧虑,“等级降下来,派的单子会少很多。等以后有时间了,要多接单,慢慢把等级升上去。”
2018年,王计兵决定送外卖时,大女儿哭了好些天,每天给他打电话,不让送。后来慢慢习惯了,她才平复下来。那时所有人都不会想到,送外卖会成为王计兵的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王计兵从1988年开始写作,写了几十年,送外卖才不过四五年,他却因“外卖诗人”被外界所知。他反思,以前的写作像是从房内透过窗户或门来观照世界,送外卖后,横亘在他与世界间的墙被拆除了。
王计兵是被生活一次次捶打过的。他出身于江苏徐州农村,初中辍学后辗转于山东、新疆、江苏等地,做过农民工,在河里捞过沙,开过翻斗车,甚至摆地摊、捡破烂。送外卖反而是他干过的最轻松的活儿。在一长串漫长的艰辛和漂泊的人生里,文学成了他的救赎。
他在颠沛生活的间隙里读书、写作。最艰难的时候,他靠拾荒谋生,读书自然是极为奢侈的事,那时他常常在新华书店橱窗前来回踟蹰,舍不得离开。实在忍不住了,每天攒几块钱,等攒够了就买本书,撕掉封皮,扔在脚底来回搓几下,伪装成垃圾桶里的“旧书”,再带回家。
在写作最疯狂的时候,他会做出一些外人无法理解的举动,因此成为村里的另类。很长一段时间里,他被身边人说是“神经病”。为了构思小说情节,他模仿主人公“披麻戴孝”,彻底激怒了父亲,20万字的小说手稿因此被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他承诺父亲不再写作,之后的25年里,他独自默默写作,却未投一稿,也从不告诉家人。
但生活之重并没有以愤激的色彩出现在他的诗中。“其实我写过很多幼稚的东西,极致发泄个人情绪的诗很多。”他觉得,这些诗除了鼓动浮躁之人宣泄情绪,没有任何现实意义。
送外卖之后,王计兵用身体感知人间冷暖,眼中的世界更加宽阔,他则愈发平和。
他曾经认为,有钱人会对生活在底层的人带有偏见。直到有一次,他送四杯奶茶到别墅区,路上奶茶全被打翻,顾客却没计较,对他说,“这点钱对我不算什么,但可能是你一天的收入。”对方的宽容和真诚,让他意识到,他看待世界的视角需要改变了。见过芸芸众生的苦,对生活在底层的人,他也有了更多理解。
这些经历折射在诗歌里,让他的诗歌有了“温柔敦厚”之风。他写生活之重,底色却是悲悯的、坚韧的、温情的。
有一次顾客接连给错地址,这一单他送了三回,爬了18层楼,才送到对方手中,反被骂“蠢”。那天晚上,他因此超时了三个订单。苦涩、委屈郁结于心,回家路上,他写下了《赶时间的人》:
从空气里赶出风
从风里赶出刀子
从骨头里赶出火
从火里赶出水
……
剥离了愤怒,却打动了千万人。这首诗被网友转到微博上后,引发了广泛共鸣,阅读人次达2000万。而在经历一次被醉汉拉扯的“惊险”送餐后,他写了《请原谅》:
……
请原谅夜晚
伸手不见五指时仍有星星在闪耀
生活之重从不重于生命本身
生活中王计兵脾气很好,除非为了家人,否则从不与人争吵。他平和,但也会用自己的方式反抗。小时候与同学闹矛盾,别人越不让他干什么,他就越要去做。“哪怕他把凳子抡起来,只要不打死我,就不能阻止我干什么。”
他在《赶单》中这样反抗“生活之重”:
……
只有挺直了腰杆
才能钉住生活的拐角
……
温情则来自亲人,他们是他最深的羁绊。在诗集里,写父母、爱人、儿女的诗几乎占据了三分之二的篇幅。王计兵最满意的诗,并非那首广为传诵的《赶时间的人》,而是写父亲的《父亲从乡下来看我》、写母亲的《老娘》和写爱人的《我笨拙地爱着这个世界》。
有读者评价王计兵的诗,“生活的重量很沉,有些不忍读。”
分别前,王计兵在《赶时间的人:一个外卖员的诗》扉页写下了赠言——生活之重从不重于生命本身。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句诗。
以下为王计兵自述(有删减):
我叫王计兵,1969年生人,今年54岁。说起来很荒诞,我发现自己喜欢读书、写作,是在辍学以后。1988年,19岁的我远赴沈阳,成为工地上一名农民工,每天干一些枯燥的体力活。
晚上放工后,我会去公园散步。有一天晚上,我在公园一角看见了一个旧书摊。我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跌跌撞撞地跑过去。
那个旧书摊主要向来往的人租书和卖书。我在工地上每天的工资是3.5元,既买不起,也租不起。“坐在这里看书,收不收钱?”我鼓起勇气,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书摊老板。他说,只要不带走,就不收钱。
从此,每天晚上下班后,我都会去那“蹭”书看。旧书摊成为我疲惫枯燥生活里的慰藉,单调的工地生活因它变得安宁、充实。
那时候,我读的书特别杂,看到什么就读什么。金庸、古龙等武侠小说正风靡中国大江南北,我也痴迷,但每次读到最精彩之处,就被迫中断了,总会有人来把手里的书租走或买走。我眼巴巴地看着书从手里被拿走,读了一半的故事还卡在心里,不上不下。
有一次,我读到一本外国武侠小说,读了一半就不得不回工地。虽然人离开了书摊,脑子里还是书中情节。回去后我躺在床上,突发奇想,“我能不能自己为它续上一段?”我趴在床上续写了几百字。
很幸运,第二天我回到旧书摊,那本书还在。我继续读下去,欣喜地发现,我续写的故事竟然与它有许多重合之处。天哪,就在那一刻,我突然发现,我好像可以写书了。
从那以后,每天晚上从书摊回来,我都会为读过的故事续一段,第二天回去再与原著对照,其乐无穷。这样的“游戏”,无意中培养了我阅读和写作的习惯。
离开山东后,我回到老家做捞沙工,捞沙比工地更枯燥。每天泡在水里,身体受到流动沙子的冲洗,皮肤变得柔软,手和脚往外渗血,很折磨人。那时候,读书写字愈发成为我生活中最需要的一部分,我每天盼着太阳下山,可以回家读书、写作,来消磨这种痛苦。
1991年的一天,我在一本杂志的后页上发现了投稿地址,简直像一个溺水者发现了一块木板一样兴奋。我尝试着将一篇小小说寄了出去。幸运的是,第一次投稿就成功了,我的第一篇小小说《小车进村》被发表在郑州《百花园小小说世界》上。
但我没想到,麻烦接踵而来。当时我的写作手法没有任何技巧,以写实为主,只是将人物换了姓名。在一篇小说里,我设计了一个看大门的小人物,原型确实是我们村一位看大门的。
小说发表后,样刊寄到了我们村,引起了轩然大波。他异常愤怒,当天晚上就上门了,说我编排他,把他写成像秦桧一样的坏人。那次引发了我父亲对我写作的不满。
那一年,我发表了10多部短篇小说。创作灵感被充分激发出来,心里的作家梦似乎被点燃,我渐渐地不再满足于这种“小创作”,想创作一部长篇小说。
第二年桃花盛开的时候,我以看花为名,住进了我家的桃园,一直住到下雪的时候。期间,我一直在构思那部长篇小说。
写到20万字的时候,我遇到了瓶颈。为了揣摩丧亲的主人公的心理,我身穿一身白,模仿披麻戴孝。我父亲本就对我痴迷写作不满,家人甚至一度怀疑我精神有问题。这次,我彻底激怒了我父亲。
第二天晚上,我捞完沙回到桃园,发现小木屋不见了。我赶回家,追问父亲,“里面的稿纸呢?”他淡淡地回道,“没见到。”
我耷拉着脑袋,又返回了桃园,却在角落里看见一块新翻的土,用手扒出来,里面是一堆燃烧后的纸灰——所有手稿被父亲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后来,他跟我说,你不可以再写作。
那段时间,我备受煎熬,每天该做的事情一点不少,但该说的话一句不说,精神处在崩溃的边缘。家人深为担忧,他们让我大哥每天晚上陪在我床前,寸步不离,防止意外发生。
和家人对抗两个多月后,一次偶然机会,我结识了我爱人。年轻人一遇到爱情,仿佛世界打开了另一扇门,其他什么都不重要了。什么写作,去他的吧!
我回到家,与父亲促膝长谈,告诉他,“今后再也不投稿了,你给我安排结婚吧?我会踏踏实实过日子。”对他作出承诺的那一刻开始,我真正放下了我的作家梦想。
直到25年后,我重新投稿、发表作品。有一次我回家探望父母,和他们聊天的时候接到徐州市作家协会打来的电话,被父亲听到。我忐忑地向他坦白,我又开始写作了。
父亲沉默了许久,喃喃道,“我耽搁了你这么多年。”这句话像一记重锤,在我心里猛击了一下。我不知道说什么,短暂沉默后,我们把话题岔开。
1993年初,我和我爱人结婚,为了生活,我们远走新疆。在那里,我们相依为命。
生活稳定下来后,我内心深处写作的小火苗隐隐重燃。闲下来的时候,我又开始写,每每有了精彩的句子,就朗诵给爱人听。一开始,她听得津津有味。时间久了,她发现我总是躲在角落,一写就是一两个小时,对周边的一切一概不理,这让她无法接受。她甚至偏执地认为,这种方式的写作会让一个男人变得越来越懦弱,心胸越来越狭窄。
她开始用她的方式表达抗议,只要我在读书,或将我写的东西念给她听,她就会把盆子或手里的东西掼到地上。反复几次后,我不再坚持。我最亲密的两个人,我的父亲和爱人,都不支持我写作。我意识到在我这一生,写作可能都将是我一个人的事。
在之后的25年里,我一直保持写作的状态,但没有再投一稿,也没再告诉家人一个字。我一个人默默地写,写完读一遍给自己听,然后顺手扔掉。
从新疆回来,我再次去了山东,开翻斗车,一去七年。独自在外,艰辛且孤独,每天晚上收车回到工棚,我都会记录一些当天发生的事情。
我有两个工友,与我年龄相仿,性格相合。一开始,每次写完,我都会读给他们听。后来我发现,每当我兴奋地给他们朗读时,只要有人插话,他们的话题会立即顺势转移。我意识到,他们并不在乎我写了什么。
有一次,我们在地摊的老黄历上看到一则笑话。我告诉工友,这是我写的。我印象中,那几乎是工地所有人最开心的一次,他们狂笑不止,好像我是最大的笑话。
他们认为我想发表作品想疯了,其实那真的是我写的。我说出来,没有人相信,反被嘲讽。从那之后,我写作不再分享给任何人。
开翻斗车,紧张且危险,七年里先后有两位车友因翻车失去生命。那次,我们前面的工友翻车,当场被砸死,他的脑袋在地上像果冻一样。天天朝夕相伴的工友,顷刻间变成这样,我们实在无法接受。悲痛中,我们解散了车队。
生活还要继续。2002年,我和我爱人来到昆山。我俩没有文凭,找工作不易。我们开始摆地摊,她看地摊,我就出去捡破烂。
我们每天挣扎着生活,读书成了一件极为奢侈的事。我不敢读书,买书更是困难,但我心里特别渴望读书。每次路过新华书店,都要在那里徘徊很久。有时候,站在橱窗边,我就想,橱窗里的书为什么不打开放在那里呢?
实在忍不住了,我也会去买书。但捡破烂一天挣四五十块钱,买一本书几乎耗光一天的收入,回去没法和爱人交代。我像攒私房钱一样,每天攒一点,攒够了就去买书。然后撕掉封面,扔到地上,用脚搓几下,或者用手把它擦脏,把它变成旧书的模样。回家后,爱人问起,我说是从垃圾桶或者路边捡到的旧书。
在最艰难的时候,这个办法满足了我阅读的愿望。每隔一段时间我就悄悄攒一点,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带回一本没有封面的“旧书”。
一年多以后,我们攒下了3万多元。我突然萌发了一个想法,为什么不自己开一家租书店呢?既能养家糊口,又能读书。
我们用这3万元在村口摆起了旧书摊,宽度只有两米六,我们将它向后做深,像一个书架。书是从打折书店里买的,还兼带一些光盘、磁带。
这是我到目前为止最有成就感的一次创业。我每天可以光明正大地跷着二郎腿,在摊位上读书,虽然有时候我喜欢的书,买进后并不太受“欢迎”。比如,我最喜欢的是余华的《活着》,每次读这个故事,书中人物的命运、他们对生命的渴求,都会带给我很多启发。
这家租书店只“幸存”了两个月。有一天中午,一辆车突然停在了我们的摊位前,几位穿制服的人用大麻袋把我们所有的东西都装走了。他们说,书是文化产品,卖书还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一些手续。“这些东西暂扣,手续完成后再过来领回去。”
我们确实没有任何执照,我不知道书摊和路边摆的小摊是不一样的。那天我们刚进了一批货,身上的钱花得干干净净,瞬间全被收走。我俩呆坐在摊位上,身无分文。
我坐了一会,终于缓过来,开始发愁下一顿吃什么。我和我爱人说,“你在这里歇一会,我出去一下。”我出去捡破烂去了,一下午捡了30多块钱,解决了当天晚上和第二天早饭的问题。
从那之后有半年时间,我全职拾荒。这就是我发表作品用的笔名“拾荒”的由来。我告诉自己,不要忘记自己一贫如洗的时候,是靠拾荒度过的。其实,写作也是一种“拾荒”的行为,它让文字变废为宝,写作和拾荒意义相同。
书摊被没收后,我们租不起房子,无处可住,就用旧木材在一条废弃的河上建了一间小木屋,20多平方米。每到刮风下雨,屋子被大风吹得来回摇晃,吱吱作响。
每每此时,附近的村民就会用手电照向我们的小棚子,看看有没有危险。那些为我们照来的手电,是我一生中遇到最亮的光,直接照进我心里。我也常跟自己说,你是心里被照满光的人,不要惧怕任何夜路。
2005年,我们开了一家正规的日杂店,后来又买了房,终于安顿下来。在我以为终于可以靠正规店面过日子的时候,网购兴起了,杂货店被挤压得几乎没有利润。其实,我的生活总是处于一种被压得“抬不起头”的状态,我一直在和生活对抗。
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我接触到了外卖行业,成为“赶时间的人”。送外卖改变了我,我发现横亘在我与世界间的建筑被拆除了。以前我的写作,像是从房间里透过窗户或者门去观察世界。送外卖之后,我发现世界并不是我想的那样,很多固有观念被打破。
有一次我给一个别墅区的人送外卖,路上4杯奶茶全被我打翻。我抱歉地跟她说,我赔你钱,或者重新给你买一份吧?但她说,不用了,你点击完成就可以了,“这4杯奶茶的钱,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但如果让你赔,你今天可能就白干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很平和、很真诚,也没有歧视或者高人一等。我从前认为,富人对我们这种在贫困中挣扎的人会带有偏见,但她打破了我的固有观念。我意识到,我需要调整自己看待世界的视角。
见过更多的人生百态后,我的写作风格开始发生转变。我曾写过一首《父亲从乡下来看我》,实际上诗中的“父亲”并不是我父亲,而是一位拾荒的老人。
那一次,一位拾荒的老人想进小区,去捡垃圾桶边的废纸板,但被门口的保安拦住了。保安没有错,这是他职责所在。但无论保安怎么呵斥,老人还是不愿离开。我想把纸箱拿出去送给他,却被别人抢先捡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