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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以旧换新利好来了!手机、电脑、房屋装修都有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7  浏览次数:15
核心提示:近日,《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出炉。《方案》明确实施目标:统筹安排好中央向地方直接下达
 近日,《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出炉。
《方案》明确实施目标:统筹安排好中央向地方直接下达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市级财政配套资金,聚焦汽车、家电、家装等领域,全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方案》实施原则遵循:一是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把握个人消费者和企业迫切需求,以国家切块资金直达地方为契机,做好政策设计和活动安排,让真金白银优惠直达消费者,加力激活消费活力。二是总量控制,重点突出。基于国家资金总量,安排好地方配套资金,量入为出、全力而为。三是分类实施,广泛参与。
《方案》明确了补贴范围及标准,包括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汽车报废更新……等8个领域工作,具体来看。
《方案》提到,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深圳新购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其中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0.8万元/辆、0.9万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1.2万元/辆、1.3万元/辆;购车价格为25万(含)以上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1.5万元/辆、1.6万元/辆。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至2万元。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补贴3万元;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平均每辆补贴8万元;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
《方案》明确,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含笔记本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
《方案》将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消费级机器人、3C服务器、投影仪、智能运动装备(含运动相机)、咖啡机等产品纳入补贴范围,手机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0%、其他产品为15%。
《方案》提到,支持在我市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合法住宅权利人或已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竣工交付的合同当事人,用于一般性装修消费品、装饰装修家具及材料、全屋智能化消费品等支出,推动全市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约3.5万户。对于采取全屋整体装修的,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于局部装修改造的,按照家装物品和材料总价款的20%给予补贴,单个消费者累计补贴不超过2万元。
《方案》明确,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纳入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家庭每户补贴不超过2万元,其他资助对象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1.2万元,推动全市居家适老化改造约1.6万户。
《方案》加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在深圳市内交售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按照新车销售价格的20%对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800元。
《方案》提出,在《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广东省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方案》(粤农农规〔2024〕2号)基础上,按照《若干措施》要求提高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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